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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首席质量官暨标准总监培训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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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1-15 16:20来源:阜阳市市场监管局网址:http://amr.fy.gov.cn/content/detail/6191c17388668834568b4569.html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 号)、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阜发〔2018〕29 号),切实完成“各县、市、区,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需要聘任企业首席质量官的100%聘任到位”“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促进企业标准总监能力提升”以及质量工作考核要求等目标任务,推进企业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一期首席质量官暨标准总监培训班。特邀请具备一定资质的单位参与询价本项目将优先选择曾协助政府部门开展首席质量官暨标准总监及质量政策宣讲,能邀请省内相关质量和标准化方面专家能力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首席质量官暨标准总监培训班

二、项目预算金额(元)

168200.00

三、采购数量

1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2021年11月29日开始在阜阳市阜南县委党校承担2期首席质量官暨标准总监培训班,每期培训班时间为4天,每期培训人员为50人。除参训人员住宿费用自理外,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专家授课及交通、会场、用餐、资料、证书等)。培训课程应包含质量与品牌、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经验分享、卓越绩效管理及评价、“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要求讲解、质量风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缺陷产品召回、质量技术方法、《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解读、标准化新政策《标准领跑者制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团体标准管理制度》的解读内容。培训后,开展一次测试,并为测试合格的参训人员发放《首席质量官》和《标准总监》培训证书。

五、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

     (三)有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质量政策宣讲与业务培训的经验。

    六、提交材料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19日上午下班前提交方案及报价文件

方案需包括:

    (一)供应商简介(加盖公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劳务费、交通用餐住宿费、资料场地费,包含税费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四)曾承担协助政府部门开展首席质量官暨标准总监业务培训及质量政策宣讲的佐证(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

报价文件包括:

报价人在报价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报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并与报价单一并封存。

七、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 19日11时止。报价人对采购内容不明确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二)报价方式:报价含所需各项费用,漏报视为让利,请潜在报价人自行核算开支,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进行报价,不高于预算,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密封后递交或邮寄给报价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闪万里   18955898255

        徐闽阳   13966563666

联系电话/传真:0558-2175068

电子邮箱:fyzlk@126.com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009号

     


电话:0551-62902582,18949895706,18949895705 
箱:zlsd1840@qq.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